联系电话:15066865939  QQ:42330753
出口退税
当前位置:首页>>出口退税
关于近期企业“三证合一”热点问题的相关说明
2016年1月13日

各系统用户:  
        近期分中心接到多家企业咨询“三证合一”及报关申报系统相关问题,为方便企业操作,分中心整理相关热点问题,发布如下:
        问题一:根据总署要求,在启用三证合一执照前已入网的企业,换领三证合一执照后需在电子口岸系统中对企业备案信息进行变更。企业应如何操作?具体变更流程是什么?
        答复:电子口岸变更工作流程:
        1. 电子口岸系统中录入、申报三证合一信息。企业可到当地海关电子口岸预录入中心进行操作,为降低企业成本,提高工作效率,也可自行持法人卡在电子口岸系统中录入、申报三证合一相关信息,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。
        2. RA审核。青岛地区企业到青岛制卡中心进行RA审核,烟台、日照、威海、龙口、荣成、济宁、临沂、莱州,蓬莱、荷泽、枣庄的企业到当地海关电子口岸预录入中心进行RA审核。
        3. 质监、工商、国税部门变更数据审核。企业到地市级质监、工商、国税部门审核变更数据。
        4.电子口岸卡数据变更。企业到青岛制卡中心(或制卡代办点)进行重新写卡,并进行外汇、外经贸、海关信息变更申报。
        5. 商务、外汇、海关部门变更数据审核。企业当地地市级商务局、所属的外汇、海关部门审核变更数据。
       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,企业制卡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,介绍信格式请见附件3。
        问题二:企业来电咨询“三证合一”业务变更是否要在4月1日之前完成,完成不了是否会影响企业的进出口?
        答复:4月1日前未完成变更业务的企业,不影响进出口业务。为保证系统平稳有序推进,建议企业合理安排时间,到制卡中心办理“三证合一”业务的变更手续。
        问题三:企业来电咨询已经取得“三证合一”的新版证书,但是电子口岸尚未变更,在此期间的出口退税和增值税抵扣业务是否有影响?
        答复:经联系数据中心确认,目前的退税报关单及进口增值税税单的传输机制未做修改,在此期间的进出口信息可以正常传输至国税局,但仍建议尽快完成变更业务。
        问题四:企业在做三证合一变更时提示:在旧RA系统中存在未处理的操作员信息,无法进行变更操作如何处理?
        答复:该问题是由于企业在旧RA系统中有暂存但未制卡的操作员信息造成的,企业需联系总署数据中心(010-95198)或青岛分中心(0532-82955188)进行删除处理后方可变更。


        如有其他问题,请拨打青岛数据分中心热线电话:0532-82955188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青岛分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2016年1月6日


附件一:企业电子口岸系统三证合一企业信息录入申报操作说明
附件二:企业办理电子口岸相关业务须知
附件三:数据分中心企业介绍信
Copyright © 青岛德信帮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万维网络 鲁ICP备15008699号
电话:15066865939 地址: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33号(大拇指广场西侧)埠东佳苑12号楼1单元1层102室